在貴州省銷售危險化學品需要依法辦理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》。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和國家相關標準,需要辦理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:爆炸品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、易燃液體、易燃固體、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、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、放射性物品、腐蝕品等。具體產品如:硫酸、鹽酸、硝酸等強酸,液氨、液氯等壓縮氣體,汽油、柴油、乙醇等易燃液體,以及農藥、部分工業用化學品等。經營者必須確保符合安全條件,并向貴州省應急管理部門提交申請,獲批后方可經營。未取得許可證擅自銷售屬于違法行為,將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。